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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[发表时间]:2022-10-04  [来源]:    [浏览次数]:

一、申报范围 1.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申报范围:二年级(含二年级)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;

二、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.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需进入年级或专业前10%,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,在校期间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

、奖励资助标准

1.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:每生每年8000元;

四、名额

国家奖学金3个,省政府奖学金3个

、评选要求及申请时间

1.获得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;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。

2.各项奖助学金的申报和评选,须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本人申报和学院评选相结合的办法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本人申报需在10月5日中午下班前提交电子版材料。各班级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,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,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1份纸质版(双面打印)纸质版和电子版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1份纸质版(双面打印)纸质版和电子版、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报送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、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、辅证材料电子版(班级+姓名命名形成一个PDF)。

联系人:邓立佳

电子邮箱:lngdtm@163.com

联系地址:知信楼307

金沙2004路线js5学工部

2022年10月3日

(供稿/邓立佳   编辑/陈立娟   审核/卢嘉鑫)